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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几乎成了普遍现象,共计853套房源。项目中高层价格单价在8-9万/平米,没有业主挑剔的楼盘反而像不正常的楼盘。最近,叠墅单价在5-6万/平米。叠墅单价中包含地下负一二层等储藏类型的面积,这情况也在宁波某楼盘中正式上演。
东论网友@西瓜萌萌爆料,实际价格在10万以上。地址位于丰台南四环至五环之间,近日海尔翡翠东方府商向业主发送了集中交付通知书,项目北边800米就是地铁4号线新宫站,但在短短一天的时间内,距离南四环公益西桥仅5分钟车程,有超过500户业主签署了拒收函,距京开高速1.3公里。我们预计北京金府院叠墅还有20亿上下的货值未售,占该小区业主的80%以上。
如此高的拒收率,未来这些准现房的销售也能最限度的为泰禾集团总提供可用资金。金府院交付之后,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少业主表示,项目配套的商业商铺也将出租和销售。在住宅区的边上泰禾有一个小规模的商业综合体,该楼盘是宁波近两年利润的楼盘,未来商铺的出售和出租也能为泰禾产生可支配资金。,楼面地价1.6万每平方,而销售备案价达3.6万每平方。业主们认为,该楼盘的利润保守估计有七八个亿。到了交付的时候,业主们发现,该楼盘不仅与当初的宣传严重不符,还存在着相当多难以忽略的问题。
经常小区业主的统计,问题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
一、公共区域施工质量不过关,配套不到位
1、门口设计造型和材质与沙盘图严重不符,业主们集体表示不满;
2、小区道路质量不合格。沥青道路还没交付坑坑洼洼,坐过山车一样,施工质量极差,其他路面石材劣质、高低不平,下雨天积水严重。小区所有道路无收边石,导致下雨天道路泥泞。
3、入户门道肆意更改,18幢两个单元入户门道沙盘上均呈现方正形状,但实际呈尖角斜形,极不规则,与沙盘效果严重不符;同时18幢东侧车库紧挨楼面而建,楼与车库间的绿化严重退缩;
4、公共活动区减配严重,宣传中涉及的各种配套设施(如塑胶跑道、羽毛球场、各类儿童活动设施、单元入口的绿化围挡、花坛底座和落地灯等)几乎都没有;
5、休闲区,宣传说明庭内有沙发,外有跑道休憩小凳,实际就一个公交站亭;
6、还没交付小区围墙的墙体开裂、栏杆生锈、栏杆柱去掉泡沫线条后未安装理石线条;
7、小区入口顶面未作清洁及美化处理;
8、地下车库高层地下室入户门由人防门充当,入户门未做任何处理,回家就像进监狱;
9、地面车位沙盘上是绿化加缝地砖而实际是水泥面;人车分流实际都没有实施。
二、房屋装修存在多处缺陷
1、房屋外立面不平整,有明显的凹凸不平、鼓包,已出现表面脱落现象,同时窗户玻璃胶不齐;
2、室内装修工艺粗糙,用料较差,施工质量极差,都是不懂的学徒在施工,如窗台理石严重碎裂、墙面顶面严重不平整、门套都是缝隙、收口工艺质量差等;
3、窗户玻璃由样板房6mm钢化玻璃未经公示偷偷换成5mm玻璃;
4、交付室内标准与销售时盖章承诺的中高层3800元/平方的装修标准严重不符,橱柜、木饰面、吊顶、墙纸等多处减配。
三、未正式通知业主,擅自拆除样板房
业主们多数是基于对原样板间的考察和认可,并在置业顾问作出“将来房间与样板间整体无异”承诺之下,才决定购房的。
业主们认为,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宁波市住建《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0〕55号)“交付标准样板房保留期为全装修住宅集中交付购房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的相关要求。业主表示,他们将保留、投诉、诉讼等正当权益。
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未公示
根据宁波市住建《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的通知》(甬建发〔2019〕97号)“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意见应向全体购房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验收意见少于1/3购房人反对的,可作出验收合格结论;若验收意见多于1/3(含)购房人反对的,由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和公示。”
该楼盘业主表示,收到交付通知书前从未见到第三方监理单位出具的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意见公示,房产公司也从未执行“候选和选定监理单位应分别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选定的监理单位应少于1/3购房人反对”的要求。
如此多的状况,是业主们要求过分,还是商无良忽悠?透过事情看本质,评论区除了该小区的业主声一片,也有分网友认为是因为目前楼市情况不是太好,导致太多人不愿意收房。
东方热线网友评论
@西门吹雪@qq
主要原因还是房价跌了,每次房价一跌,就是一堆退房的,涨的时候你听说过没?商一句退房就老实了。本来就监管不利,造房子全凭商良心的。
@开心快乐幸福@wechat
这是我见过的偷工减料最严重的小区。就连面子工程:道路、绿化、涂料都粗制滥造!
@胖妞0527
26号就要交房了,今天小区还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工地景象。
@汪@wechat
合理,加油!
@金海豚
感觉还是工地的样子。
@幽谷蕙兰@qq
门这个无法直视,黑色的底座加上白色的圆花型圈圈,设计师这个造型的是怎么想出来。
@司马长空
现在交房不闹一下都没仪式感。主要还是房价给闹的,关键,拒不收房是否有理有据?否则人家一起诉直接收回也不是没可能。
@开心9
出巨资买了质量标准完全不符宣传的样板,确实懊恼。
@宁波汤团
说到底还是房子不好卖了,房价要跌了。
在业主的眼中,该楼盘的问题实在太,但是否能成为拒绝收房的理由呢? 可以一起来看看。
这两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拒绝收房
1、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例如企业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消费者就可以拒绝收房。
如消费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宣传、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再如可约定基础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即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四条对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例如《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以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如果出现以上任一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企业承担。
总之,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业主均可拒绝收房。需要注意,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很容易产生纠纷,若当事人不清楚应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行处理,这样也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较的损害。
这个事情,你怎么看?
一起到评论区发表观点吧~
资料来源:东方热线 编辑:繁花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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