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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容忽视15年前女子16万买房,如今拆迁得到419万,卖家不淡定“要分钱”老旧房

定不容忽视15年前女子16万买房,如今拆迁得到419万,卖家不淡定“要分钱”老旧房

一家欢喜,旧建筑物的拆除成本越来越高。传统房屋通常是砖石结构,一家愁

2017年10月份,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家住赤峰市红山区三家村的魏思丽接到消息,由于年久失修,村子即将面临房屋拆迁,受到自然环境和使用的影响,经过测量,建筑结构性能的各个方面,自己的房屋拆迁后能获得419万元的赔偿款。

这一消息让魏思丽很是兴奋,例如安全性、耐用性、整体和稳定性、可靠性等,这房子是自己15年前花了16万元购买的,都有一定的隐性安全隐患,虽说后来又花了50多万用来翻修、扩建,需要对其进行检测和评估。我国许多城市现存有量楼龄达40年的老旧房屋,但毕竟拆迁后能给到419万元的赔偿款,随着时间的推移,补偿的还算可以。

就在魏思丽沉浸在拆迁的喜悦中时,老旧房屋都年久失修,另一个家庭陷入了无尽的悔意当中。那就是当时卖房的刘亚云母子一家。听说以前的房子要拆迁了,拆迁赔偿款还特别高,一家人悔的肠子都青了。

十几年前,刘亚云的丈夫林不幸病逝。多年来为了给丈夫看病,花光了积蓄,还欠下一屁股债。如今丈夫撒手人寰,留下两个还在读书的孩子,刘亚云无以为继,只好选择了卖掉居住多年的房屋,以求渡过难关。

2003年7月份的时候,刘亚云将卖房的广告登在了报纸上。可是陆陆续续来了好几个看房的,给出的价格都不是很理想,最多也没超出10万的。这让刘亚云很是郁闷,自己的这处房子虽然只有两间,一间58.4平米,另一间87.7平米,但是宅基地的面积足足有557.8平米,是一个很的院落。价格给的低了属实不舍得卖掉。

就在这时,刚刚下岗的魏思丽从报纸上看到了这则卖房的消息。自己这些年手头上也攒下一些积蓄,本来打算做点小买卖。但是转念一想,自己还要照顾孩子,做买卖需要的精力会更多。

如果能买下这处院落,再扩建一些房屋,将来租出去,做个收租的房东岂不更好。既不耽误照顾孩子,又能有些收入。打定主意后,魏思丽来到了刘亚云家,前来看房。

双方经过交涉后,刘亚云说出了心里的价位,15万5千元。这个价格比之前来看房的给出的价格高出了将近一半。但是魏思丽并没有拒绝,而且当她了解到刘亚云的艰难处境后,还主动多给了5千元。

于是,双方最终以16万元的价格达成了协议,签订了合同。交易结束后,刘亚云带着两个孩子另寻了住处,拿着卖房得来的16万元,不仅还清了家里的欠款,还用剩下的钱盖了4个棚房,生活过的也算可以。

而魏思丽则开始翻修、扩建她买来的房屋,做起了“包租婆”。之后的十几年间,两家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善良的魏思丽偶尔还去探望刘亚云一家,可以说一切都是那么的正常。

长的儿子,坏掉的心

2017年年底,刘亚云一家知道以前的房子要拆迁后,顿时傻了眼。听说他家以前卖掉的那处房子,拆迁款更是高达419万元,更是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但是房子已经卖了,而且都过去15年了,再后悔有什么用,说什么都晚了。这段时间里,刘亚云一家愁眉苦脸,干活干不动、吃啥啥不香,一天到晚就想着那几百万的拆迁款。

而此时刘亚云的两个孩子都已经长成人,儿子田军更是气得憋屈,若不是母亲当年把房子卖掉,如今自己也是个“拆二代”。

一家人因为这件事,矛盾重重,母亲后悔不已,儿子整日抱怨。后来,刘亚云实在坐不住了,趁着魏思丽的拆迁款还没下来,就找到了魏思丽。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生活如何艰难,问魏思丽是否能分一些拆迁款给他们。

魏思丽当然不会同意,当初买卖房屋双方自主自愿,钱也给得明明白白的,都15年过去了,如今房屋拆迁了,想着回来分钱了,换了谁,恐怕都不会同意。

田军得知魏思丽不肯分钱后,依然不死心。到处询问相关事宜,想尽办法也要分到拆迁款,还别说,“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让田军找到了空子。

原来,1999年的时候,为了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宅基地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就是说,魏思丽是城市户口,不可以购买农村的土地以及房屋。

这一下,田军如同拿到了“尚方”,满怀信心地将魏思丽告上了法庭。原告田军主张:15年前与被告魏思丽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人魏思丽应当归还房屋和土地的相关证件,并要求分割一半的拆迁款,也就是200多万。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刘亚云是这么说的:“看在魏思丽这么多年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份上,房子要回来以后,拆迁款还会给她分一半......”

2018年5月30日,赤峰市红山区法院根据法规,做出判决:魏思丽与刘亚云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田军这下心里乐开了花,终于能圆了他“拆二代”的梦想了!

公道自在人心

接到判决的魏思丽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会败诉。魏思丽觉得,为何刘亚云当时卖房急用钱的时候,怎么不提城市户口不能买农村的房屋呢?房屋买卖15年了,也一直没有提,现在拆迁了,有高额的拆迁款了,就有异议了?这明显是“背信弃义”。

魏思丽表示,自己当年买房的时候,并不知道15年后会拆迁。而且当时花的16万元也是给的高价,在2003年的时候,16万元以及后来翻修、扩建所花的50多万,这些钱在当年足以在赤峰市区买个500多平米的商品房了,放到现在的话,其价值一点也不会比拆迁款少。

对比现在这419万的拆迁款,魏思丽并没有觉得赚了多少。若是再被刘亚云一家分走200多万,那自己岂不成了冤头?到哪说理去?

2018年10月,魏思丽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一纸诉状,又将卖家刘亚云母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拥有权,以及拆迁所得的全赔偿款。

那么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经过一系列的探讨,法院也认为,单从合同的内容上来讲,这笔交易确实是无话可说。但毕竟这份合同是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上的,所以一审才会判定合同无效。

可如果这样判,就会让卖家钻了空子占了便宜,买家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这也违背了合同交易的契约精神,也有失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所以法院认定,15年前的合同依旧无效。但双方在这件事上,均有过错。卖家刘亚云一家出尔反尔,负主要责任,魏思丽负次要责任。

至于拆迁款,原有的一间58.4平方米和另一间87.7平方米的房子所得的拆迁款项,双方按过错比例进行分配。

计算后得出,这两间房的拆迁款共计140万元,再减去魏思丽当年购买所花费的16万元,剩124万元。按照过错比例,魏思丽分得87万元,刘亚云一家分得37万元。

而其余的房屋,都是魏思丽在购买后,自掏腰包扩建的。与卖家刘亚云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拆迁所得款,全归刘亚云所有。

至此,一场因为拆迁“巨款”引发的闹剧得以收场。

结语:

这件事本就是一场闹剧,因为拆迁引发的纠纷也不甚枚举,利益面前多少人冲昏了头脑。

在生活中,除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我们还要遵从道德的规范,也要守住“契约精神”,和做人的底线。

刘亚云母子虽然分得了37万元的拆迁款,但有失诚信,终将背负骂名,被世人所唾弃。

标签:拆迁款 魏思丽 买房 刘亚云 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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